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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五百名前國道收費員昨(十一)日前往交通部抗議並要求高公局重啟協商。國道高速公路局主任秘書鄭崇賓出面回應,表明勞方若不承認協商結果,應先主張合約無效,經法院認定後再重啟協商。(見上圖)



由於質疑高公局所達成的協議內容不符期待,來自新營、斗南、善化、後龍、大甲等地的近五百名前國道收費員,昨天上午齊聚交通部門口,高舉「重啟協商還我工作權」、「圖利遠通還我工作權」抗議立牌,要求高公局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五條,重新啟動協商機制。另一方面也訴求遠通依計畫書,全數吸收收費員。

鄭崇賓表示,協商過程是由高公局推出十位代表,與勞方選出的十名代表,在十月十八日、十一月十三日、十二月十二日,共舉行三次協商,也在最後十二月十二日達成協商,結論是當天做為勞資協商的最後一次,也經由新北市勞工局代表簽名,確定協商成立。

鄭崇賓指出,既然協商結論已經在了,哪來重啟協商,難道之前的協商是無效的嗎?他還表示,勞方對之前協商的結果認為不合理,那應先主張合約無效,再經過法律程序認定無效後,高公局願意再重啟協商。

【記者蔡珺如/台北報導】遠通電收昨(十一)日表示,根據高公局提供數據顯示,收費員的工作媒合轉置,已成功為一百七十四人媒合新工作,遠通還說,將會持續為有轉職意願的收費員完成轉置安排。

遠通指出,在四月一日前,對有轉職意願的收費員,提供職缺並完成面談,並且在六月三十日,為四百六十六位選擇轉職的收費員完成工作轉置,目前已完成三百○九人的面談程序,且成功為其中一百七十四人媒合新工作。目前遠通持續協調四大關係企業釋放職缺,提供總職缺超過一千個。遠通表示,在轉置過程中尊重收費員的意願,並且依照個別收費員的專長及所在區域,由專人提供協助。

轉載自~ 台灣新生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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